每年的228事件紀念期間,無論網路媒體宣傳或實體導覽,其對於228事件的說明安排,卻多有錯誤資訊及刻意隱瞞的史實,誤導許多群眾。以下寥舉數個案例以茲澄清。
一、陳儀不重用台灣人?
部分學者聲稱,光復初期台籍當官人數少於外省籍人數,是「國民政府排擠台人參政,外省籍壟斷官員」。然而該些論據,不僅忽略了當時的現實困難、也只比較了光復初年的絕對數值,更忽略了相較日據時期的相對數值。
34年臺灣回歸之始,臺籍之簡任官僅 1 人,薦任 51 人,委任 14,076 人。 但在陳儀刻意提拔臺籍人士之政策下,一年後,簡任級(包括領簡任待遇者)即 己增至 27 人,薦任增至 817 人,委任更達 14,133 人之多。細部來看,在職員總人數將近砍半的情況下,台籍的人士比例不增反減,光復一年後臺人在最高六級職位上,佔 61%的人數,而外省籍文官佔全體文官總數不到 23%,亦得不出「壟斷」官員的結論。
平心而論,縱使在當前的太平時期,要在一年內,跳過升等考、考績、訓練等過程將多數委任官提升薦任官、薦任官提升至簡任官等,既不合法,也不可能。何況是兵荒馬亂的光復初期。陳儀實已拔擢大量台籍人士,要批評陳儀一年內任用台籍人士不夠,是對行政組織的不理解。
陳儀在民國35年2月15日演講中亦談到:
「一般臺胞覺得光復以後,政府任用臺胞不多,其實這是不能性急的。我們用人,有一定的手續,有相當的條件,一時間把臺胞一齊任用,是不可能的。現在已經開始訓練人才,如工廠人員及中等師資已訓練百餘人,分別任用。此外正在訓練一百會計人員,一百五十宣傳人員及大批警察。其餘如民政地政等,亦將陸續訓練。預計訓練團經常會有兩千人受訓,今年年底恐將訓練一萬多臺籍人人員,予以工作,並加保障。 …… 訓練科長及及秘書人材。政府政策的推行,科秘最為重要。我們訓練臺灣科秘人員,不僅為造就臺灣人材,將來主管人員變動,有了這批科秘,計劃還可繼續推行,不致人亡政息。我覺得這種科秘人材,如果能夠訓練百人左右,到各機關服務就夠了。至於治本,自然是學校教育,最要緊的是造就師資。但是時間需要更久,成效也更緩慢。建設國家本非易事,需要較長的時間,希望大家忍辱負重。」[1]
陳儀另外還成立了「省訓團」、「勞動訓練營」、「警察訓練所」三個人力培訓機構, 大量招訓臺籍青年,目的在迅速培訓能夠擔任公職的人員,以解決人手不足之困。 [2]
陳儀又為了培植臺灣省級的高級幹部,訂定徵選高級幹部訓練辦法,由各級主 管機關單位主管,就臺籍公教人員遴選合於規定資格及能力優長者送訓予以深造。[3]
另外,陳儀也下令培養台人幹部之命令,認為須經一段訓練過程,且受訓者能領有津貼、受訓畢業者,縱使未有職缺也能享有同等待遇,可見陳儀實際上並沒有刻意打壓臺灣人的意思。
此外,陳儀更希望在兩年之內,完成全省薦任委任人員訓練並給予保障,他 說:「為穩定人事起見,本省省級,縣市級全部部薦任,委任行政人員,至遲於兩年以內,完成審查、訓練兩手續,予以嚴格保障。一經保障以後,不得隨長官為進退。長官不得無故調免屬員職務,屬員在規定年限內,亦不得辭職。」[4]
日據時期上至總督府,下至各州廳郡市街庄的行政工作人員,均多數為日人,臺人佔極少數,且任中級以上者尤少,高級官更無一人。三萬七千名日籍官員一走,當時只在基層的台籍公務員,如何能不經訓練直接成為高階文官?
由上述資料判斷,陳儀一心重用臺人,若非因日據時期甚少臺人行政工作人 員,臺灣大多數人員未經訓練、缺乏經驗,光復時期理論上應有更多臺人能擔任文官,當年的報紙也如此看待[5],而陳儀也確實優先著手解決基層公務人員的任用問題,再解決未來公務人員升等為中高階的問題。
如果陳儀蓄意打壓台灣人,何必推行開辦種種訓練課程?何必三令五申重用台人的言詞律令?本文僅寥舉,尚有許多命令方案未能詳書。再比照上述陳儀積極推行地方自治,讓臺人選舉參政,陳儀也曾說未來臺灣人一定有相當多數人拒有擔任省長之資望與才能者。[6]今台灣部分學者、寫手忽視上述內容,遽下「陳儀排擠台人」之論斷,實為漠視事實、道聽塗說,不用功!
二、掠奪台灣米糧?
部分學者聲稱,光復當初糧荒的原因是「陳儀掠奪了台灣的米糧,將資源運送至大陸打內戰」。藉此形塑「外來政權剝削台灣人」的形象。然而其歷史根據不過是當年的報紙報導(還是共產黨在上海的報紙)。可信度並不高,卻被當今不良學者大肆宣揚。
考察歷史,中央政府曾多次向臺灣徵米,但陳儀鑑於臺灣人民亦缺米糧,所以反對將米運往大陸,極力抗拒,以致中央無法徵收。如34年12月28日中央行總秘書長向景雲去電長官公署詢問是否有辦法糧食出口。陳儀在12月29日以〈陳儀致總署署長亥艷〉回覆如下:
「臺灣素以產米著名,唯近年因肥料供給缺乏,收穫逐年遞減,……而轉瞬即感糧荒頗為嚴重。為今之計,首在輸入大批化學肥料,使勿失農時,來年收成方有把握。次則在青黃不接時期,運濟糧食以資過渡。報載聯總明年一至六月運米七十三萬噸接濟我國。……,務祈將臺灣列入分配糧食區內,於明年二、三月間接濟五萬噸以維民食。一面並請分配大批化學肥料來臺,藉利農事,實所企禱。至臺灣糧食產銷數字,已由救濟分署另電詳陳,佇盼電復。弟陳儀亥艷親印。」[7]
陳儀不僅明確表達了沒有餘糧可供出口,更要求中央行總能盡速撥糧食、肥料來到臺灣,以解決臺灣方面缺糧之急。
此外,長官公署於35年5月25日下令查緝嚴禁糧食出境,並積極籌購外米。35年1月31日,越南西貢米五千袋運抵臺灣[8]。同年夏天,內地福建曾運米364公噸、穀281公噸及麥32公噸至臺灣[9]。此外,自1945年11月至1946年10月止,貿易局以交換物資為主併採購的方式,自上海、天津、青島等地進口大量臺灣所缺的物資,例如肥料8,457公噸、麵粉90,900袋、布123,664疋、汽油26,500加侖等共二十三類之多,並大量配銷予一般人民及合作社。[10]
由上述資料可知,「長官公署運輸大量米糧到大陸而導致臺灣米荒」之說,並非事實。
三、外省人死傷
多數關於二二八事件的簡介,對於2月28日起暴徒流氓四處殘害外省人的狀況輕描淡寫或全然不提。而實際狀況是什麼呢?
「當時,本省暴徒不分青紅皂白地圍毆路上行走的外省人,有的被打的頭破血流,有的倒在馬路上奄奄一息,有的被打翻在地再被仍進街旁下水道裡。」
這是當時來自上海的記者王康,從臺北火車站所看見的情況。他描述,路上的外省人被攻擊,而從各地搭車北上的外省人也在搞不清楚的狀態之下被打死。[11]
那些臺籍日本兵、浪人,兇狠地凌虐外省人,連婦女孩童都不放過:
當時「外省人在民眾咆哮、忿怒、憎惡、拳頭、腳底、棍棒之下呻吟哀號、求饒、仆地流血、抱頭鼠竄或者竟至斃命」。「那些從海南島回去的兵,從福建回去的浪人,行動最為兇暴,女人小孩子也有遭他們毒手的」。
唐賢龍記載,在臺北太平町,有一孕婦,被民眾將其衣服剝光,迫令其赤裸裸地遊街示眾,該孕婦,堅不答允,便被一手持日本軍刀之臺灣人,從頭部一刀下去,將該孕婦暨一個即將臨盆之嬰孩,劈為兩段,血流如柱,當場身死。[12]臺灣浪人乘機到外省人住宅搶東西打人,混亂了一天一夜,馬路上到處有死人。[13]光是在28日一天,外省人死傷慘重,當時唐賢龍記載,臺北城幾乎到處都流著外省人的血。
28日下午,當時臺北市單是太平町中段,被打死的外省人即有數十人之多,當天「臺北城每一個角落裡,差不多到處都橫臥著外省人的屍體,到處都流濺著外省人的鮮血」「據估計:就在二十八日這一天,外省人被打死的, 便有一百多人,打傷的共九百多人」。
據本省人胡允恭的描述:「外省人被打傷或打死約數百人,馬路上到處有鮮紅的人血。打死阿山﹝外省人﹞的怒吼聲,被打得半死者的慘叫聲,交織在馬路上」。
時任專賣局台中分局科員劉青山,在行政院二二八研究報告有血淋淋的記載:
「三月二日,劉青山於專賣局台中分局前之臺階被流氓推下之後,又為群眾趨前圍毆至重傷,被送往台中醫院治療但他未死之消息傳出,民眾憤恨未平,於次夜,流氓十餘名衝入醫院,割去劉君耳、鼻後,又挖出雙眼,再予以猛擊,而罹難。」
當時外省人動輒被打殺,亦有許多本省人保護外省人的故事,作家楊逵及將外省人保護在旅館中、牧師黃武東也帶著被打傷的外省會友回教會牧師宿舍中躲藏,孫運璿當年化裝成工人,和黃輝、柳德玉等外省人受到機電處線路課長蔡瑞保護,躲過一劫、林獻堂更將財政處長嚴家淦保護在家中,以性命為擔保。
當台中的外省人遭到暴徒拘禁時,林獻堂更直言,你們如果把外省籍的公務員都殺光,一定會遭國軍報復。讓暴徒不敢輕舉妄動,保護了當時的九百多名外省籍公務員。
然則,並非每位保護外省人的本省人,都能平安無事,李展平所著《長崎原爆 台灣醫生陳新賜 王文其歷險記》書中載,36年3月2日,王文其醫生救治一位被本省暴徒打傷的外省人,外省人道謝後繼續逃亡。而王文其醫生卻被本省流氓視為「叛徒」,不僅拘禁王醫生、甚至自設「法庭」要將王文其處以「死刑」。幸好友人釋放王文其,才悻免於難。
無辜的外省老人小孩該死嗎?而無法無天的暴民,難道不該受到制裁嗎?舉凡介紹228歷史,卻刻意忽略或掩蓋外省人慘絕人寰的歷史,皆是不公平的歷史。可惜,外省人的死傷狀況,至今少有出現在當今主流媒體或展覽館中。
二二八事件非短文能以說明,本文僅舉當前被刻意忽略的些許歷史真相,補闕遺漏,其他徵點暫且按下不表。本文全為客觀歷史事實,對客觀事實的存在採否認、厭惡態度者,只不過是「相信政治」以滿足自己的認同想像,而非真心「相信歷史」、追尋和解與真相。
——-
[1] 〈關於糧食與用人問題〉《陳長官治臺一年來言論集》,頁 71-72。[2] 陳兆熙,《陳儀的本來面目》,頁 14。[3]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三十五年度政績比較表,人事》,頁 192。[4]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機要室編,《陳長官通知輯要》,頁 4-5。[5] 當時即有如此看法,《臺灣新生報》〈由行憲談到政治人才〉社論報導:「由於過去日人統治的專橫,今日有經驗的政治人才實感缺乏。」1947 年 1 月 3 日。[6] 〈本報記者遍訪臺胞 歸來與陳儀論臺灣〉,上海《僑聲報》,1946 年 12 月 9 日。[7] 〈陳儀致總署署長亥艷〉,收入《館藏民國臺灣檔案匯編》,冊37,頁356-357。[8] 臺灣銀行金融研究室,「臺灣光復後之經濟日誌」,《臺灣銀行季刊》,臺北:臺灣銀行金融研究室編,1947年6月,頁232。[9] 糧食局,「臺灣光復後之糧政措施」,《臺灣銀行季刊》,創刊號,1947年6月,頁211。[10] 貿易局,「臺灣光復後之糧政措施」,《臺灣銀行季刊》,創刊號,1947年6月,頁215。[11] 王康,〈歷史的證言:二二八事變親歷記〉,《暢流》半月刊,九二二期,1988年7月,頁11。[12] 唐賢龍,〈臺灣事變內幕記〉,鄧孔昭主編,《二二八事件資料集》頁90。[13] 張琴,〈臺灣真相〉,上海《文萃叢刊》第二輯,1947年4月,頁33。
每年的228事件紀念期間,無論網路媒體宣傳或實體導覽,其對於228事件的說明安排,卻多有錯誤資訊及刻意隱瞞的史實,誤導許多群眾。以下寥舉數個案例以茲澄清。
一、陳儀不重用台灣人?
部分學者聲稱,光復初期台籍當官人數少於外省籍人數,是「國民政府排擠台人參政,外省籍壟斷官員」。然而該些論據,不僅忽略了當時的現實困難、也只比較了光復初年的絕對數值,更忽略了相較日據時期的相對數值。
34年臺灣回歸之始,臺籍之簡任官僅 1 人,薦任 51 人,委任 14,076 人。 但在陳儀刻意提拔臺籍人士之政策下,一年後,簡任級(包括領簡任待遇者)即 己增至 27 人,薦任增至 817 人,委任更達 14,133 人之多。細部來看,在職員總人數將近砍半的情況下,台籍的人士比例不增反減,光復一年後臺人在最高六級職位上,佔 61%的人數,而外省籍文官佔全體文官總數不到 23%,亦得不出「壟斷」官員的結論。
平心而論,縱使在當前的太平時期,要在一年內,跳過升等考、考績、訓練等過程將多數委任官提升薦任官、薦任官提升至簡任官等,既不合法,也不可能。何況是兵荒馬亂的光復初期。陳儀實已拔擢大量台籍人士,要批評陳儀一年內任用台籍人士不夠,是對行政組織的不理解。
陳儀在民國35年2月15日演講中亦談到:
「一般臺胞覺得光復以後,政府任用臺胞不多,其實這是不能性急的。我們用人,有一定的手續,有相當的條件,一時間把臺胞一齊任用,是不可能的。現在已經開始訓練人才,如工廠人員及中等師資已訓練百餘人,分別任用。此外正在訓練一百會計人員,一百五十宣傳人員及大批警察。其餘如民政地政等,亦將陸續訓練。預計訓練團經常會有兩千人受訓,今年年底恐將訓練一萬多臺籍人人員,予以工作,並加保障。 …… 訓練科長及及秘書人材。政府政策的推行,科秘最為重要。我們訓練臺灣科秘人員,不僅為造就臺灣人材,將來主管人員變動,有了這批科秘,計劃還可繼續推行,不致人亡政息。我覺得這種科秘人材,如果能夠訓練百人左右,到各機關服務就夠了。至於治本,自然是學校教育,最要緊的是造就師資。但是時間需要更久,成效也更緩慢。建設國家本非易事,需要較長的時間,希望大家忍辱負重。」[1]
陳儀另外還成立了「省訓團」、「勞動訓練營」、「警察訓練所」三個人力培訓機構, 大量招訓臺籍青年,目的在迅速培訓能夠擔任公職的人員,以解決人手不足之困。 [2]
陳儀又為了培植臺灣省級的高級幹部,訂定徵選高級幹部訓練辦法,由各級主 管機關單位主管,就臺籍公教人員遴選合於規定資格及能力優長者送訓予以深造。[3]
另外,陳儀也下令培養台人幹部之命令,認為須經一段訓練過程,且受訓者能領有津貼、受訓畢業者,縱使未有職缺也能享有同等待遇,可見陳儀實際上並沒有刻意打壓臺灣人的意思。
此外,陳儀更希望在兩年之內,完成全省薦任委任人員訓練並給予保障,他 說:
「為穩定人事起見,本省省級,縣市級全部部薦任,委任行政人員,至遲於兩年以內,完成審查、訓練兩手續,予以嚴格保障。一經保障以後,不得隨長官為進退。長官不得無故調免屬員職務,屬員在規定年限內,亦不得辭職。」[4]
日據時期上至總督府,下至各州廳郡市街庄的行政工作人員,均多數為日人,臺人佔極少數,且任中級以上者尤少,高級官更無一人。三萬七千名日籍官員一走,當時只在基層的台籍公務員,如何能不經訓練直接成為高階文官?
由上述資料判斷,陳儀一心重用臺人,若非因日據時期甚少臺人行政工作人 員,臺灣大多數人員未經訓練、缺乏經驗,光復時期理論上應有更多臺人能擔任文官,當年的報紙也如此看待[5],而陳儀也確實優先著手解決基層公務人員的任用問題,再解決未來公務人員升等為中高階的問題。
如果陳儀蓄意打壓台灣人,何必推行開辦種種訓練課程?何必三令五申重用台人的言詞律令?本文僅寥舉,尚有許多命令方案未能詳書。再比照上述陳儀積極推行地方自治,讓臺人選舉參政,陳儀也曾說未來臺灣人一定有相當多數人拒有擔任省長之資望與才能者。[6]今台灣部分學者、寫手忽視上述內容,遽下「陳儀排擠台人」之論斷,實為漠視事實、道聽塗說,不用功!
二、掠奪台灣米糧?
部分學者聲稱,光復當初糧荒的原因是「陳儀掠奪了台灣的米糧,將資源運送至大陸打內戰」。藉此形塑「外來政權剝削台灣人」的形象。然而其歷史根據不過是當年的報紙報導(還是共產黨在上海的報紙)。可信度並不高,卻被當今不良學者大肆宣揚。
考察歷史,中央政府曾多次向臺灣徵米,但陳儀鑑於臺灣人民亦缺米糧,所以反對將米運往大陸,極力抗拒,以致中央無法徵收。如34年12月28日中央行總秘書長向景雲去電長官公署詢問是否有辦法糧食出口。陳儀在12月29日以〈陳儀致總署署長亥艷〉回覆如下:
「臺灣素以產米著名,唯近年因肥料供給缺乏,收穫逐年遞減,……而轉瞬即感糧荒頗為嚴重。為今之計,首在輸入大批化學肥料,使勿失農時,來年收成方有把握。次則在青黃不接時期,運濟糧食以資過渡。報載聯總明年一至六月運米七十三萬噸接濟我國。……,務祈將臺灣列入分配糧食區內,於明年二、三月間接濟五萬噸以維民食。一面並請分配大批化學肥料來臺,藉利農事,實所企禱。至臺灣糧食產銷數字,已由救濟分署另電詳陳,佇盼電復。弟陳儀亥艷親印。」[7]
陳儀不僅明確表達了沒有餘糧可供出口,更要求中央行總能盡速撥糧食、肥料來到臺灣,以解決臺灣方面缺糧之急。
此外,長官公署於35年5月25日下令查緝嚴禁糧食出境,並積極籌購外米。35年1月31日,越南西貢米五千袋運抵臺灣[8]。同年夏天,內地福建曾運米364公噸、穀281公噸及麥32公噸至臺灣[9]。此外,自1945年11月至1946年10月止,貿易局以交換物資為主併採購的方式,自上海、天津、青島等地進口大量臺灣所缺的物資,例如肥料8,457公噸、麵粉90,900袋、布123,664疋、汽油26,500加侖等共二十三類之多,並大量配銷予一般人民及合作社。[10]
由上述資料可知,「長官公署運輸大量米糧到大陸而導致臺灣米荒」之說,並非事實。
三、外省人死傷
多數關於二二八事件的簡介,對於2月28日起暴徒流氓四處殘害外省人的狀況輕描淡寫或全然不提。而實際狀況是什麼呢?
「當時,本省暴徒不分青紅皂白地圍毆路上行走的外省人,有的被打的頭破血流,有的倒在馬路上奄奄一息,有的被打翻在地再被仍進街旁下水道裡。」
這是當時來自上海的記者王康,從臺北火車站所看見的情況。他描述,路上的外省人被攻擊,而從各地搭車北上的外省人也在搞不清楚的狀態之下被打死。[11]
那些臺籍日本兵、浪人,兇狠地凌虐外省人,連婦女孩童都不放過:
當時「外省人在民眾咆哮、忿怒、憎惡、拳頭、腳底、棍棒之下呻吟哀號、求饒、仆地流血、抱頭鼠竄或者竟至斃命」。「那些從海南島回去的兵,從福建回去的浪人,行動最為兇暴,女人小孩子也有遭他們毒手的」。
唐賢龍記載,在臺北太平町,有一孕婦,被民眾將其衣服剝光,迫令其赤裸裸地遊街示眾,該孕婦,堅不答允,便被一手持日本軍刀之臺灣人,從頭部一刀下去,將該孕婦暨一個即將臨盆之嬰孩,劈為兩段,血流如柱,當場身死。[12]臺灣浪人乘機到外省人住宅搶東西打人,混亂了一天一夜,馬路上到處有死人。[13]光是在28日一天,外省人死傷慘重,當時唐賢龍記載,臺北城幾乎到處都流著外省人的血。
28日下午,當時臺北市單是太平町中段,被打死的外省人即有數十人之多,當天「臺北城每一個角落裡,差不多到處都橫臥著外省人的屍體,到處都流濺著外省人的鮮血」「據估計:就在二十八日這一天,外省人被打死的, 便有一百多人,打傷的共九百多人」。
據本省人胡允恭的描述:「外省人被打傷或打死約數百人,馬路上到處有鮮紅的人血。打死阿山﹝外省人﹞的怒吼聲,被打得半死者的慘叫聲,交織在馬路上」。
時任專賣局台中分局科員劉青山,在行政院二二八研究報告有血淋淋的記載:
「三月二日,劉青山於專賣局台中分局前之臺階被流氓推下之後,又為群眾趨前圍毆至重傷,被送往台中醫院治療但他未死之消息傳出,民眾憤恨未平,於次夜,流氓十餘名衝入醫院,割去劉君耳、鼻後,又挖出雙眼,再予以猛擊,而罹難。」
當時外省人動輒被打殺,亦有許多本省人保護外省人的故事,作家楊逵及將外省人保護在旅館中、牧師黃武東也帶著被打傷的外省會友回教會牧師宿舍中躲藏,孫運璿當年化裝成工人,和黃輝、柳德玉等外省人受到機電處線路課長蔡瑞保護,躲過一劫、林獻堂更將財政處長嚴家淦保護在家中,以性命為擔保。
當台中的外省人遭到暴徒拘禁時,林獻堂更直言,你們如果把外省籍的公務員都殺光,一定會遭國軍報復。讓暴徒不敢輕舉妄動,保護了當時的九百多名外省籍公務員。
然則,並非每位保護外省人的本省人,都能平安無事,李展平所著《長崎原爆 台灣醫生陳新賜 王文其歷險記》書中載,36年3月2日,王文其醫生救治一位被本省暴徒打傷的外省人,外省人道謝後繼續逃亡。而王文其醫生卻被本省流氓視為「叛徒」,不僅拘禁王醫生、甚至自設「法庭」要將王文其處以「死刑」。幸好友人釋放王文其,才悻免於難。
無辜的外省老人小孩該死嗎?而無法無天的暴民,難道不該受到制裁嗎?舉凡介紹228歷史,卻刻意忽略或掩蓋外省人慘絕人寰的歷史,皆是不公平的歷史。可惜,外省人的死傷狀況,至今少有出現在當今主流媒體或展覽館中。
二二八事件非短文能以說明,本文僅舉當前被刻意忽略的些許歷史真相,補闕遺漏,其他徵點暫且按下不表。本文全為客觀歷史事實,對客觀事實的存在採否認、厭惡態度者,只不過是「相信政治」以滿足自己的認同想像,而非真心「相信歷史」、追尋和解與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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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關於糧食與用人問題〉《陳長官治臺一年來言論集》,頁 71-72。
[2] 陳兆熙,《陳儀的本來面目》,頁 14。
[3]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三十五年度政績比較表,人事》,頁 192。
[4]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機要室編,《陳長官通知輯要》,頁 4-5。
[5] 當時即有如此看法,《臺灣新生報》〈由行憲談到政治人才〉社論報導:「由於過去日人統治的專橫,今日有經驗的政治人才實感缺乏。」1947 年 1 月 3 日。
[6] 〈本報記者遍訪臺胞 歸來與陳儀論臺灣〉,上海《僑聲報》,1946 年 12 月 9 日。
[7] 〈陳儀致總署署長亥艷〉,收入《館藏民國臺灣檔案匯編》,冊37,頁356-357。
[8] 臺灣銀行金融研究室,「臺灣光復後之經濟日誌」,《臺灣銀行季刊》,臺北:臺灣銀行金融研究室編,1947年6月,頁232。
[9] 糧食局,「臺灣光復後之糧政措施」,《臺灣銀行季刊》,創刊號,1947年6月,頁211。
[10] 貿易局,「臺灣光復後之糧政措施」,《臺灣銀行季刊》,創刊號,1947年6月,頁215。
[11] 王康,〈歷史的證言:二二八事變親歷記〉,《暢流》半月刊,九二二期,1988年7月,頁11。
[12] 唐賢龍,〈臺灣事變內幕記〉,鄧孔昭主編,《二二八事件資料集》頁90。
[13] 張琴,〈臺灣真相〉,上海《文萃叢刊》第二輯,1947年4月,頁33。
侯漢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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