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十年前,中研院台史所入手了一批228的新史料,主要是情治機關的文書檔案,這些資料在當時曾開記者會公布,後來在整理過後,加上註解出版了。
其中特別引人注目的,是有關花蓮縣議長張七郎案,由於檔案之中有一份情治人員提及張七郎的死,是花蓮縣長張文成「請獨立團將張氏父子三人由該團五連連長董志成在鳳林鎮郊外之番社密裁」的說法,幾位教授於是認定這是張七郎是死於政敵報復的具體證據。
其實我一看,首先就會警覺到,一個小小的花蓮縣長,哪裡指揮得動軍隊呢?特別是當時正在戒嚴,反而是縣長要聽軍隊長官的命令,這筆資料是有問題的。
這筆資料的發出時間,是1947年的6月6日,距離張七郎死亡已經兩個多月了。有沒有更早的資料呢?
其實是有的。
這筆資料是在2013年解密的,比起前述所謂新出土史料的出版,還早了幾年。發文時間是1947年4月1日,也就是張七郎遭到槍決的前三天。公文中清楚的提到,密告張七郎的,是台東縣國大代表鄭品聰。
「花蓮縣政府鑒,極機密。據憲兵隊王隊長報稱:「據國大代表鄭品聰談稱,花蓮國大代表張七郎有共黨嫌疑。余(鄭自稱)與張同赴南京開國大會議時,發現彼(指張)之行動詭秘,言論方面且時表露不滿現狀政治之態度,待會議完畢,余(鄭自稱)等即遄返臺,張尚滯留京滬一帶廿餘日始返之。彼(張)之一、二、三子均在日本留居,並曾服務東三省各地甚久,甚為可疑等語云」等情,仰即秘密注意該張七郎之行動及其事變之主謀經過報核辦為要。「花蓮」兼司令何軍章。」
〈注意張七郎之行動案。〉,《二二八事件專案》,檔案管理局藏,檔號:A376550000A/0036/193-2/1/1/002
這份資料,無論在任何方面都比228新史料的那份可信度更高。別的不說,至少戒嚴司令對縣政府下令,而不是反過來,這一點就沒搞錯。
現在關於張七郎案的普遍說法,認為張文成就是怕張七郎挑戰他的縣長位置,因此藉軍隊之手把政敵幹掉,這個說法,不但錯誤,而且是整個顛倒了真正的政局。縣長張文成才是大家想要提前幹掉的對象啊!
一個簡單的事實是,張文成是官派的,馬上要民選縣長了,他肯定是要出局的,差別只在於時間和下台時的身影,一個沒有民意基礎的官派縣長是要怎麼跟當地人競爭民選啦,他幹掉張七郎有什麼好處?
看細節則更能了解張文成被誣得有多慘。
二二八事件中,陳儀曾經下令,民眾如果認為現任縣市長不適任的話,那就大家推舉三個人選,由他來圈定一個。花蓮縣還真的照做了,張七郎名列最高票,這也是現在大家說張文成借刀殺人的動機(怎麼沒人懷疑另外兩位候選人?)。但你真的去看細節,張七郎被推舉後,他在3月12日就自己退出了,表明不願意被推舉。張文成呢?幾乎是同時他也向陳儀表明辭官不想幹。二二八事件後,很多外省人都怕了,他也想撤,只是陳儀沒同意他辭。一個退在先,一個辭在後,這都還是張七郎遭到槍決之前就發生的事情。
鳳林國中的事情更冤。
說張文成有殺張七郎的動機,其中一個,就是說張七郎想要創辦鳳林國民中學,張文成與他意見衝突,最後沒讓他當上正式的校長(維基百科說的)。或說鳳林中學的設立與校務,張文成與張七郎意見相左(王韶君的《二二八事件辭典》說的)。
但有點良心好不好?
鳳林國中,是直接從日本時代的鳳林農業職業學校改制過來的,並不是張七郎從無到有的創辦。改制前,就是張七郎代理校長,改制後,一樣是張七郎代理校長。什麼是代理?公務員以代理的名義先上任,然後報到銓敘機關核准之後才正式任命,這中間最長可以有五個月。張七郎代理鳳林國中校長,就表示縣長這裡已經同意了嘛,之後報到長官公署核准之後,正式的派令才會下來。至於在代理期間,張七郎就當選縣議會的參議員、又選上議長,議長又不能兼任校長,他當然只能在代理階段就辭職。
更冤的是,鳳林國中第二任校長是誰?是張七郎的小孩張宗仁。這表示張文成又讓張七郎的人繼續掌管學校。甚至也不止是校長,鳳林國中的第一批教員,除了一個林福來是原本農業學校的,其他的張蓮溪、徐復增、張子才、詹德知、張芳堯、吳振乾全部都是張七郎向張文成推薦的親友團,張文成全批了。張七郎原本推薦這些人選的時候,是說這些人願意當「義務教員」,結果張文成不但全批了,還加碼全部都是有薪任用。說張文成把鳳林農校打包送給了張七郎家,或許都不為過。
如果我們把名字遮掉,你還會認為這兩人之間有仇嗎?根本是有愛了。
還有一個殺人動機,說張文成的縣政府總預算數字有問題,議長張七郎跟他爭執,於是種下殺機。問題是,縣政府的預算,議會就是通過了啊?這一點,細節就不展開了。
鄭品聰密告張七郎,白紙黑字的證據,為什麼有人偏偏不願意相信?或至少朝這個方向去追問?甚至連提一提都沒有?
那是因為這牽涉到一個敏感的問題:「張七郎是否為共諜?」
其實就在前面所謂228的新史料當中,除了有人密報張文成害死張七郎之外,也有另一份情治人員撰寫的情資,還是同一天1947年6月6日收文的,裡面也提到了張七郎的小孩曾經加入了共產黨的事情:
「二二八事變中,花蓮縣縣長張文成曾函請張七郎到花蓮市協助維持治安,而張氏乃托病婉復不理,是以張縣長正為埋恨七郎。並張(七郎)於前日本時代,倚靠日人勢力,魚肉平民,至其子張振龍、張振慶,係前為日人徵調在滿州服務,曾加入共黨,臺省光復後,回返花蓮鳳林。查振龍係任鳳林中學校長,振慶在家係任醫生…….」
(〈許靖東致電丁立仁報告張七郎父子三人遭密裁〉)
只是媒體大肆報導了張文成的那一則資料,共產黨的這一則,好像除了我以外沒什麼人看見。
先撇開張七郎和他的兩位同時被槍決的小孩是否為共諜的問題。在二二八當時,要把張文成拉下來的操作中,還真的有共產黨的力量助攻。
這裡我們就要再次回頭看那個倒霉鬼縣長張文成。
花蓮縣長張文成這個名字,你去查資料,基本上都跟走私貪污綁在一起。幾乎任何提到他的資料,都會順便帶一筆,說他把花蓮的米走私出口牟利。
有些會說得具體一點:
「張文成利用黃姓財政科長名義進行走私,後被查獲扣留,輿論要求將張撤職送審。」
或者最具體的:
「花蓮縣政府,本年一月即有四隻大船走私,由財政科長黃某出面,不料太大膽了,一隻在高雄被海關扣留,一隻到了日本被盟軍扣留,一隻被花蓮民眾扣留,一隻開到上海,後來沒有下文。此案發生後,轟動全臺,全臺報紙及人民皆要求把主犯縣長張文成撤職送法院審辦,但張也是有來頭的(聽說是周一鶚的同鄉),不但未撤職,且官運正紅,據聞僅把財政科長撤職了事。」
這個指控張冠李戴的問題,在這裏就不細說了,有興趣的人請出門左轉查一下我的另一篇文章〈誰偷了台灣的米〉。
這裡只說一個重點,就是關於張文成走私的說法,其實是將台南市財政科科長黃離與台南市市參議員的走私案件,戴到了花蓮縣長的頭上。遍查花蓮縣的財政科長,沒有一個姓黃。
問題是人有這麼笨嗎?把台南市的案子叩到花蓮縣長的頭上,難道報社、記者真能一手遮天?
真的就能。
因為這些新聞,並不是發在台灣,而是發在上海。
各位去簡單查一下,就知道我不是亂說。關於二二八事件成因,說是「官員貪污腐化」的(好比維基百科的〈二二八事件〉條目),舉的所有例子,除了由國民政府的監察系統主動舉發的專賣局和貿易局貪污案外,其他你叫得出名字的貪污案,它的原始報導來源全部都是上海媒體。
而且所有指名道姓的案件,無一例外,都和張文成案一樣,你仔細去查證,就會發現人物、時間、職位、地點、事件,每一件都是錯誤百出。
不廢話,地毯式掃一輪。
葛敬恩侵吞黃金案:侵吞黃金的是美軍,在上海變賣,所以從上海紅回台灣。此人最後在美受審,日方證人,也就是送黃金的日軍,也押到了美國作證。辯方律師攻擊日軍對美軍有偏見,供詞不可信,最終陪審團沒能達成一致決,差兩票,嫌犯無罪獲釋,此事不了了之。日本人的遣返問題,行賄葛敬恩哪有用啦。
葛敬恩女婿李卓芝,擔任印刷紙業公司總經理,盜賣印刷機案:爆料者說:「李在任台灣省紙業印刷公司總經理時,將價值千萬台幣的機器廉價標賣、再找人低價40萬買進獲利,改任台北市專賣局長時被繼任總經理查出,拼命向他追索,李不得已行賄5萬元台幣。後任收下後,連同5萬元賄款送交長官公署。事情被葛敬恩知悉,把5萬元賄款批令繳交金庫,報告則按下不辦。陳儀知道後,僅罵了他一頓,仍准他做局長,直到他荷包塞滿後才離開台灣。此事轟動台灣,民眾更以之作為話柄。」
事實上,李卓芝從未當過印刷紙業公司總經理,他一來台灣就當了專賣局台北分局的分局長,幾個月不到就因為沒能留住日本員工和發生一件底下人的貪污案而引咎辭職。在他辭職的時候,印刷紙業公司(那時還不叫這個名字)都還處於日本員工繼續經營的監理階段,幾個月後才正式成立。印刷紙業公司(昭和纖維加臺灣紙業株式會社)的總資產價值大概只有44萬台幣左右,而且此人也不叫李卓芝。原始爆料者寫錯後,後面所有人不查證照抄,這個「之」就一路錯到今天。台灣本地的報紙提到此人可都沒寫錯喔!而且這個案子在台灣本地的資料也不存在。
陸桂祥夥同裘區長變賣日方物資獲利5億元台幣、放火燒縣政府煙滅證據案:首先,案件因為是上海媒體爆料的,用的幣值是法幣,現在幾乎所有引用的人都將它自動換成台幣,大致上是誇張了30倍到50倍(當年度台北縣政府總預算是2億台幣)。縣政府失火是案件被上海媒體報導之後4個月才發生的事情,而且起火點是三和銀行,縣政府是被波及的。
變賣日方物資,是指陸在接收「臺灣纖維製品統制株式會社」的過程中,私吞接收的布,再走私獲利。但實際上縣長哪有資格接收這家大公司呢?這個案件的真正事主,是陳儀。陳儀打算撥會社的三分之一庫存衣物發給高山族同胞,行善積陰德,兼解原住民同胞的燃眉之急,但兩路人馬立刻跳出來反對。
一邊是日產處理委員會,一邊是會社的台籍股東(佔41%股份)。
日產會占著法理。因為依法,所有的存貨應該都要經過競標程序,再由官股、民股依比例分配標金。
台籍股東占著……什麼也沒占著。他們就是要實物,不要現金。具體的作法就是照著日本時代的作法,將庫存以低廉的配給價格賣給他們。
最後陳儀,站到了什麼都沒占著的那一邊。台籍股東陳情書上的一句話打動了他的芳心:
「標賣後,貨品必由少數人或一人所得,而將庫存分與數百股東,則數百戶各獲餬口之計。」
陳儀一人身兼行政立法司法,軍權印把子,想要硬幹沒人攔得住他。
想要競標的大戶就跳腳了,到處說政府違法變賣了日方物資(當時上海布價歷史新高)。這就是整件事的來龍去脈。順帶一提,所有庫存加起來大概是150(官方數字是120)萬台幣。
二二八之前到底有沒有鐵打的貪污案呢?
當然有,而且不少,但就是沒有人去引用來作為「官員貪污腐化」的佐證。
這個現象之所以會發生,一方面是因為貪的都是小咖,另一方面,台籍人士也所在多有,外省人在基層是少數啊。但更重要的是,所有想要論證長官公署官員貪污腐化的人,他們最最最原始資料來源,其實都同一筆:張琴,〈台灣真相〉,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台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1991年版,頁141-143。或胡允恭,〈臺灣二二八事件真相〉,收錄於李敖編,《二二八研究續集》,頁23-50。
文是同一文,人也是同一人。
執筆的人叫做張琴。但這是筆名,他真名叫做胡允恭。長官公署時期化名胡邦憲來台任職,擔任宣傳委員會委員兼圖書出版組主任,他來寫長官公署貪污,感覺上就成了長官公署內部的人爆料自己人貪污,實則他是資深的中國共產黨員。
他透過共產黨在上海的地下刊物《文萃叢刊》發表,反正是在上海爆料,隔著台灣海峽,上海輿論界也搞不清楚臺灣到底怎麼樣。我們現在也輕信他的資料,只是以前上海人隔著的是空間,我們隔著的,則是時間。
文中他列了五個重大貪污案,就是我們現在,包括官方史料都會引的那些,連情節都分毫不差。正確性的問題,就如同我們上面所說。但問題是:
他為什麼能知道這些細節?又為什麼挑這些人攻擊?
台灣這幾個月還在審〈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因為像貪污這種東西,如果內部沒有吹哨者,幾乎是不可能從外部揭露的。
上述這些張冠李戴的案子,有沒有內部吹哨者呢?
我們舉一個例就好。
陸桂祥案中,不是有一個「裘區長」?你去查所有提到此案的資料,都是寫「裘區長」、「裘某」,就是沒人寫出他的名字。
也不知道為什麼只有我會想去查,一查不得了。
這位裘區長,叫做裘伯紀,但這也是化名,他的真名是裘振綱。此人大有來頭,因為他的媽媽是辛亥革命元勳尹維峻,包括裘自己和他的妹妹,都是忠實的共產黨員。妹妹化名「左克」,就是「左派布爾什維克」,1941年跟日軍作戰死於河北,才21歲。這樣一個有字號的咖曾經來過台灣,台灣幾十年來居然無人發現,可謂無能。
當然這個查證的過程也比較複雜,需要分兩階段,第一階段是在長官公署檔案的資料庫裡面,輸入「基隆區署區長」或「裘」,找到他的名字。再進入第二階段,將找到的名字,進行一個google的動作。
詳情就不展開了,陸的案子,其實是原告變被告。陸舉發裘貪污,裘逃回上海後,上海媒體(上海聯合晚報,背後金主為中共上海局)再爆料這些貪污都是陸指使裘幹的。後來再由胡允恭加油添醋,作為長官公署官員貪污腐敗導致二二八事件官逼民反的證據。
回到張七郎案。
對於那些有耐心看到現在的人,請讓我對您致上敬意,但同時也要和您告罪,因為這個案子,現有的資料是不足以給出一個答案的。作為嚴謹的研究來說,我們現階段對於當時台灣人在上海、台灣人在東北的資料與知識,都還太少。僅有的一些資料,還被加工得很厲害。好比說許雪姬曾經跑到東北做了口述歷史研究,提到一個在東北的台灣人孟天成的事蹟:
「戰後,中共於一九四六年控制東北在大連的臺灣醫生換上長袍馬掛前往迎接,隔天孟天成即因漢奸之嫌而被捕,臺人醫生乃焚去該身裝備,以免被認為與國民黨有關而遭逮捕。孟被捕的原因可能因他的側室是日本女子(原護士)所致。出獄後孟天成被迫交出醫院,捐給公安總局,六月改名為公安總局醫院,雖是名義上的院長,但個人行動受到限制,院務由他人操控。」
但這段現在僅能在論文原本裡看到,如果你在網上搜尋,你搜到的會是以下這一個加工過的二創版本:
「1945年,日本無條件投降,在滿洲國的台灣人開始陸續返台,中華民國收回東北領土,蔣中正開始對遷移到滿洲國的台灣人進行『漢奸』審判,孟天成在大連開博愛醫院,因妻子是日本人,所有資產被充公;吳左金被關入監獄279天;謝介石也被關入監獄。由於政治因素,大部分人隱藏了自己在滿洲國的人生歷程。」
張七郎的問題,難就難在必須放到台灣人在東北、在上海的活動去看,時間上不但橫跨日本時代(滿洲國、汪精衛政府)與國民政府時代,更因為二二八事件發生的當時,恰好是馬歇爾調停國共內戰失敗的同一時間,國民黨開始掃除共黨在上海的潛伏份子,國共也開始爭奪東北的控制權,大幅增加問題的複雜度。
張七郎之死,之所以令人憤怒或同情,一部分是因為他是那樣的有民族氣節、又那樣的擁護中國統治,卻死在廿一師的槍下,還殃及他的兩個兒子。但從前面裘區長的例子,我們也可以發現,在部分硬蕊的老革命黨人的眼中,其實蔣介石陣營乃是背叛了革命,一面擁護孫中山、一面擁護共產黨,這並不是什麼奇怪之事。
特別是許多書寫張七郎的人,提到他的筆記裡面有一些記載,比如說「豬去狗來」。其實你仔細一想就知道,擁護國民政府的人當然不會稱自己是狗,一般台灣人對著日本人大概也不會罵豬,會同時與兩邊為敵的,也只有當時的左翼了。
此外,在口述歷史研究中,也有一則資料,提及張七郎生前曾經跟某親戚表示說縣長張文成走私米去日本。這一點如果屬實,那就有意思了,因為張文成走私米,基本上是不見於當時台灣的任何資料,除非張七郎自己就是發現張文成走私的人,還有一種可能性,就是他的消息來源是共產黨的宣傳系統,所以他也跟著一起弄錯。當然,這些都是臆測,不足為憑。
「張七郎是被政敵張文成害死」,這個說法,其實最不滿的就是張七郎的後人張安滿。由於有當時執行任務的軍人,在死前想跟他們家報信但沒報成,可能是要說張七郎案是南京直接下令的。其實我也覺得是南京直接下令的可能性很高,特別是這件事,台灣軍事權威最高的陳儀居然不知情,他8天後才隱約知道張七郎出事了,10天後才交辦底下人徹查開槍者。體制上能夠繞過陳儀做到這一點的,其實沒幾個人。
但對於張是否為共諜,這個就不能亂說,哪怕是要問與共黨有多近的關係,目前的資料,都僅僅能夠捕風捉影而已。
馬歇爾調停國共內戰失敗後,換魏德邁來,一樣是處理國共內戰的問題,張七郎一家三條人命的事情,還特別被他在會議上提了出來,真正與美國最有牽扯、一樣是在二二八冤死的林茂生反而沒提。張七郎案的重要性,可能並非一般。
回到倒霉鬼張文成。他在二二八之後繼續被攻擊直到他下台。現在一些資料上說他在1947年1月二二八前夕因為貪污被起訴,這是胡扯的,他被起訴是1948年1月。這個錯誤是來自國史館台灣文獻館的資料庫,誤將這筆資料的時間提早了一年,大家就引用了(其實相關幾筆資料一對照就知道這一筆的時間是錯的)。由於這筆資料是受隱私權保護,內容完全屏蔽,只能看到時間,提早了一年,正好就跟他在二二八被張冠李戴的走私案對上了,看起來就像是他因為走私米的事情遭到起訴。
張文成在1948年初被起訴,因案停職,但並沒有判有罪。倒霉鬼張文成,其實只要離開了花蓮縣長這個位置後,遠離風暴圈,沒人攻擊他,就不倒霉了。
後來他還陰錯陽差,遞補了福建省的國大代表,再次回到台灣,又因為憲法只規定了國大代表不能在自己的選舉區兼任官吏(中華民國憲法第28條第3項),他一個福建省的國大代表,就能正大光明的在台灣省一邊兼任官吏,一邊當國大代表,國共分治之後直到1991年數十年都未改選。無災無難,直到生命的盡頭。
(本文獲原作者張若彤先生授權轉載,原文連結於此)
大約十年前,中研院台史所入手了一批228的新史料,主要是情治機關的文書檔案,這些資料在當時曾開記者會公布,後來在整理過後,加上註解出版了。
其中特別引人注目的,是有關花蓮縣議長張七郎案,由於檔案之中有一份情治人員提及張七郎的死,是花蓮縣長張文成「請獨立團將張氏父子三人由該團五連連長董志成在鳳林鎮郊外之番社密裁」的說法,幾位教授於是認定這是張七郎是死於政敵報復的具體證據。
其實我一看,首先就會警覺到,一個小小的花蓮縣長,哪裡指揮得動軍隊呢?特別是當時正在戒嚴,反而是縣長要聽軍隊長官的命令,這筆資料是有問題的。
這筆資料的發出時間,是1947年的6月6日,距離張七郎死亡已經兩個多月了。
有沒有更早的資料呢?
其實是有的。
這筆資料是在2013年解密的,比起前述所謂新出土史料的出版,還早了幾年。發文時間是1947年4月1日,也就是張七郎遭到槍決的前三天。公文中清楚的提到,密告張七郎的,是台東縣國大代表鄭品聰。
「花蓮縣政府鑒,極機密。據憲兵隊王隊長報稱:「據國大代表鄭品聰談稱,花蓮國大代表張七郎有共黨嫌疑。余(鄭自稱)與張同赴南京開國大會議時,發現彼(指張)之行動詭秘,言論方面且時表露不滿現狀政治之態度,待會議完畢,余(鄭自稱)等即遄返臺,張尚滯留京滬一帶廿餘日始返之。彼(張)之一、二、三子均在日本留居,並曾服務東三省各地甚久,甚為可疑等語云」等情,仰即秘密注意該張七郎之行動及其事變之主謀經過報核辦為要。「花蓮」兼司令何軍章。」
〈注意張七郎之行動案。〉,《二二八事件專案》,檔案管理局藏,檔號:A376550000A/0036/193-2/1/1/002
這份資料,無論在任何方面都比228新史料的那份可信度更高。別的不說,至少戒嚴司令對縣政府下令,而不是反過來,這一點就沒搞錯。
現在關於張七郎案的普遍說法,認為張文成就是怕張七郎挑戰他的縣長位置,因此藉軍隊之手把政敵幹掉,這個說法,不但錯誤,而且是整個顛倒了真正的政局。縣長張文成才是大家想要提前幹掉的對象啊!
一個簡單的事實是,張文成是官派的,馬上要民選縣長了,他肯定是要出局的,差別只在於時間和下台時的身影,一個沒有民意基礎的官派縣長是要怎麼跟當地人競爭民選啦,他幹掉張七郎有什麼好處?
看細節則更能了解張文成被誣得有多慘。
二二八事件中,陳儀曾經下令,民眾如果認為現任縣市長不適任的話,那就大家推舉三個人選,由他來圈定一個。花蓮縣還真的照做了,張七郎名列最高票,這也是現在大家說張文成借刀殺人的動機(怎麼沒人懷疑另外兩位候選人?)。但你真的去看細節,張七郎被推舉後,他在3月12日就自己退出了,表明不願意被推舉。張文成呢?幾乎是同時他也向陳儀表明辭官不想幹。
二二八事件後,很多外省人都怕了,他也想撤,只是陳儀沒同意他辭。一個退在先,一個辭在後,這都還是張七郎遭到槍決之前就發生的事情。
鳳林國中的事情更冤。
說張文成有殺張七郎的動機,其中一個,就是說張七郎想要創辦鳳林國民中學,張文成與他意見衝突,最後沒讓他當上正式的校長(維基百科說的)。或說鳳林中學的設立與校務,張文成與張七郎意見相左(王韶君的《二二八事件辭典》說的)。
但有點良心好不好?
鳳林國中,是直接從日本時代的鳳林農業職業學校改制過來的,並不是張七郎從無到有的創辦。改制前,就是張七郎代理校長,改制後,一樣是張七郎代理校長。什麼是代理?公務員以代理的名義先上任,然後報到銓敘機關核准之後才正式任命,這中間最長可以有五個月。張七郎代理鳳林國中校長,就表示縣長這裡已經同意了嘛,之後報到長官公署核准之後,正式的派令才會下來。至於在代理期間,張七郎就當選縣議會的參議員、又選上議長,議長又不能兼任校長,他當然只能在代理階段就辭職。
更冤的是,鳳林國中第二任校長是誰?是張七郎的小孩張宗仁。這表示張文成又讓張七郎的人繼續掌管學校。甚至也不止是校長,鳳林國中的第一批教員,除了一個林福來是原本農業學校的,其他的張蓮溪、徐復增、張子才、詹德知、張芳堯、吳振乾全部都是張七郎向張文成推薦的親友團,張文成全批了。張七郎原本推薦這些人選的時候,是說這些人願意當「義務教員」,結果張文成不但全批了,還加碼全部都是有薪任用。說張文成把鳳林農校打包送給了張七郎家,或許都不為過。
如果我們把名字遮掉,你還會認為這兩人之間有仇嗎?根本是有愛了。
還有一個殺人動機,說張文成的縣政府總預算數字有問題,議長張七郎跟他爭執,於是種下殺機。問題是,縣政府的預算,議會就是通過了啊?這一點,細節就不展開了。
鄭品聰密告張七郎,白紙黑字的證據,為什麼有人偏偏不願意相信?或至少朝這個方向去追問?甚至連提一提都沒有?
那是因為這牽涉到一個敏感的問題:「張七郎是否為共諜?」
其實就在前面所謂228的新史料當中,除了有人密報張文成害死張七郎之外,也有另一份情治人員撰寫的情資,還是同一天1947年6月6日收文的,裡面也提到了張七郎的小孩曾經加入了共產黨的事情:
「二二八事變中,花蓮縣縣長張文成曾函請張七郎到花蓮市協助維持治安,而張氏乃托病婉復不理,是以張縣長正為埋恨七郎。並張(七郎)於前日本時代,倚靠日人勢力,魚肉平民,至其子張振龍、張振慶,係前為日人徵調在滿州服務,曾加入共黨,臺省光復後,回返花蓮鳳林。查振龍係任鳳林中學校長,振慶在家係任醫生…….」
(〈許靖東致電丁立仁報告張七郎父子三人遭密裁〉)
只是媒體大肆報導了張文成的那一則資料,共產黨的這一則,好像除了我以外沒什麼人看見。
先撇開張七郎和他的兩位同時被槍決的小孩是否為共諜的問題。在二二八當時,要把張文成拉下來的操作中,還真的有共產黨的力量助攻。
這裡我們就要再次回頭看那個倒霉鬼縣長張文成。
花蓮縣長張文成這個名字,你去查資料,基本上都跟走私貪污綁在一起。幾乎任何提到他的資料,都會順便帶一筆,說他把花蓮的米走私出口牟利。
有些會說得具體一點:
「張文成利用黃姓財政科長名義進行走私,後被查獲扣留,輿論要求將張撤職送審。」
或者最具體的:
「花蓮縣政府,本年一月即有四隻大船走私,由財政科長黃某出面,不料太大膽了,一隻在高雄被海關扣留,一隻到了日本被盟軍扣留,一隻被花蓮民眾扣留,一隻開到上海,後來沒有下文。此案發生後,轟動全臺,全臺報紙及人民皆要求把主犯縣長張文成撤職送法院審辦,但張也是有來頭的(聽說是周一鶚的同鄉),不但未撤職,且官運正紅,據聞僅把財政科長撤職了事。」
這個指控張冠李戴的問題,在這裏就不細說了,有興趣的人請出門左轉查一下我的另一篇文章〈誰偷了台灣的米〉。
這裡只說一個重點,就是關於張文成走私的說法,其實是將台南市財政科科長黃離與台南市市參議員的走私案件,戴到了花蓮縣長的頭上。遍查花蓮縣的財政科長,沒有一個姓黃。
問題是人有這麼笨嗎?把台南市的案子叩到花蓮縣長的頭上,難道報社、記者真能一手遮天?
真的就能。
因為這些新聞,並不是發在台灣,而是發在上海。
各位去簡單查一下,就知道我不是亂說。關於二二八事件成因,說是「官員貪污腐化」的(好比維基百科的〈二二八事件〉條目),舉的所有例子,除了由國民政府的監察系統主動舉發的專賣局和貿易局貪污案外,其他你叫得出名字的貪污案,它的原始報導來源全部都是上海媒體。
而且所有指名道姓的案件,無一例外,都和張文成案一樣,你仔細去查證,就會發現人物、時間、職位、地點、事件,每一件都是錯誤百出。
不廢話,地毯式掃一輪。
葛敬恩侵吞黃金案:
侵吞黃金的是美軍,在上海變賣,所以從上海紅回台灣。此人最後在美受審,日方證人,也就是送黃金的日軍,也押到了美國作證。辯方律師攻擊日軍對美軍有偏見,供詞不可信,最終陪審團沒能達成一致決,差兩票,嫌犯無罪獲釋,此事不了了之。日本人的遣返問題,行賄葛敬恩哪有用啦。
葛敬恩女婿李卓芝,擔任印刷紙業公司總經理,盜賣印刷機案:
爆料者說:「李在任台灣省紙業印刷公司總經理時,將價值千萬台幣的機器廉價標賣、再找人低價40萬買進獲利,改任台北市專賣局長時被繼任總經理查出,拼命向他追索,李不得已行賄5萬元台幣。後任收下後,連同5萬元賄款送交長官公署。事情被葛敬恩知悉,把5萬元賄款批令繳交金庫,報告則按下不辦。陳儀知道後,僅罵了他一頓,仍准他做局長,直到他荷包塞滿後才離開台灣。此事轟動台灣,民眾更以之作為話柄。」
事實上,李卓芝從未當過印刷紙業公司總經理,他一來台灣就當了專賣局台北分局的分局長,幾個月不到就因為沒能留住日本員工和發生一件底下人的貪污案而引咎辭職。在他辭職的時候,印刷紙業公司(那時還不叫這個名字)都還處於日本員工繼續經營的監理階段,幾個月後才正式成立。印刷紙業公司(昭和纖維加臺灣紙業株式會社)的總資產價值大概只有44萬台幣左右,而且此人也不叫李卓芝。原始爆料者寫錯後,後面所有人不查證照抄,這個「之」就一路錯到今天。台灣本地的報紙提到此人可都沒寫錯喔!而且這個案子在台灣本地的資料也不存在。
陸桂祥夥同裘區長變賣日方物資獲利5億元台幣、放火燒縣政府煙滅證據案:
首先,案件因為是上海媒體爆料的,用的幣值是法幣,現在幾乎所有引用的人都將它自動換成台幣,大致上是誇張了30倍到50倍(當年度台北縣政府總預算是2億台幣)。縣政府失火是案件被上海媒體報導之後4個月才發生的事情,而且起火點是三和銀行,縣政府是被波及的。
變賣日方物資,是指陸在接收「臺灣纖維製品統制株式會社」的過程中,私吞接收的布,再走私獲利。但實際上縣長哪有資格接收這家大公司呢?這個案件的真正事主,是陳儀。陳儀打算撥會社的三分之一庫存衣物發給高山族同胞,行善積陰德,兼解原住民同胞的燃眉之急,但兩路人馬立刻跳出來反對。
一邊是日產處理委員會,一邊是會社的台籍股東(佔41%股份)。
日產會占著法理。因為依法,所有的存貨應該都要經過競標程序,再由官股、民股依比例分配標金。
台籍股東占著……什麼也沒占著。他們就是要實物,不要現金。具體的作法就是照著日本時代的作法,將庫存以低廉的配給價格賣給他們。
最後陳儀,站到了什麼都沒占著的那一邊。台籍股東陳情書上的一句話打動了他的芳心:
「標賣後,貨品必由少數人或一人所得,而將庫存分與數百股東,則數百戶各獲餬口之計。」
陳儀一人身兼行政立法司法,軍權印把子,想要硬幹沒人攔得住他。
想要競標的大戶就跳腳了,到處說政府違法變賣了日方物資(當時上海布價歷史新高)。這就是整件事的來龍去脈。順帶一提,所有庫存加起來大概是150(官方數字是120)萬台幣。
二二八之前到底有沒有鐵打的貪污案呢?
當然有,而且不少,但就是沒有人去引用來作為「官員貪污腐化」的佐證。
這個現象之所以會發生,一方面是因為貪的都是小咖,另一方面,台籍人士也所在多有,外省人在基層是少數啊。但更重要的是,所有想要論證長官公署官員貪污腐化的人,他們最最最原始資料來源,其實都同一筆:張琴,〈台灣真相〉,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台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1991年版,頁141-143。或胡允恭,〈臺灣二二八事件真相〉,收錄於李敖編,《二二八研究續集》,頁23-50。
文是同一文,人也是同一人。
執筆的人叫做張琴。但這是筆名,他真名叫做胡允恭。長官公署時期化名胡邦憲來台任職,擔任宣傳委員會委員兼圖書出版組主任,他來寫長官公署貪污,感覺上就成了長官公署內部的人爆料自己人貪污,實則他是資深的中國共產黨員。
他透過共產黨在上海的地下刊物《文萃叢刊》發表,反正是在上海爆料,隔著台灣海峽,上海輿論界也搞不清楚臺灣到底怎麼樣。我們現在也輕信他的資料,只是以前上海人隔著的是空間,我們隔著的,則是時間。
文中他列了五個重大貪污案,就是我們現在,包括官方史料都會引的那些,連情節都分毫不差。正確性的問題,就如同我們上面所說。但問題是:
他為什麼能知道這些細節?又為什麼挑這些人攻擊?
台灣這幾個月還在審〈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因為像貪污這種東西,如果內部沒有吹哨者,幾乎是不可能從外部揭露的。
上述這些張冠李戴的案子,有沒有內部吹哨者呢?
我們舉一個例就好。
陸桂祥案中,不是有一個「裘區長」?你去查所有提到此案的資料,都是寫「裘區長」、「裘某」,就是沒人寫出他的名字。
也不知道為什麼只有我會想去查,一查不得了。
這位裘區長,叫做裘伯紀,但這也是化名,他的真名是裘振綱。此人大有來頭,因為他的媽媽是辛亥革命元勳尹維峻,包括裘自己和他的妹妹,都是忠實的共產黨員。妹妹化名「左克」,就是「左派布爾什維克」,1941年跟日軍作戰死於河北,才21歲。這樣一個有字號的咖曾經來過台灣,台灣幾十年來居然無人發現,可謂無能。
當然這個查證的過程也比較複雜,需要分兩階段,第一階段是在長官公署檔案的資料庫裡面,輸入「基隆區署區長」或「裘」,找到他的名字。再進入第二階段,將找到的名字,進行一個google的動作。
詳情就不展開了,陸的案子,其實是原告變被告。陸舉發裘貪污,裘逃回上海後,上海媒體(上海聯合晚報,背後金主為中共上海局)再爆料這些貪污都是陸指使裘幹的。後來再由胡允恭加油添醋,作為長官公署官員貪污腐敗導致二二八事件官逼民反的證據。
回到張七郎案。
對於那些有耐心看到現在的人,請讓我對您致上敬意,但同時也要和您告罪,因為這個案子,現有的資料是不足以給出一個答案的。作為嚴謹的研究來說,我們現階段對於當時台灣人在上海、台灣人在東北的資料與知識,都還太少。僅有的一些資料,還被加工得很厲害。好比說許雪姬曾經跑到東北做了口述歷史研究,提到一個在東北的台灣人孟天成的事蹟:
「戰後,中共於一九四六年控制東北在大連的臺灣醫生換上長袍馬掛前往迎接,隔天孟天成即因漢奸之嫌而被捕,臺人醫生乃焚去該身裝備,以免被認為與國民黨有關而遭逮捕。孟被捕的原因可能因他的側室是日本女子(原護士)所致。出獄後孟天成被迫交出醫院,捐給公安總局,六月改名為公安總局醫院,雖是名義上的院長,但個人行動受到限制,院務由他人操控。」
但這段現在僅能在論文原本裡看到,如果你在網上搜尋,你搜到的會是以下這一個加工過的二創版本:
「1945年,日本無條件投降,在滿洲國的台灣人開始陸續返台,中華民國收回東北領土,蔣中正開始對遷移到滿洲國的台灣人進行『漢奸』審判,孟天成在大連開博愛醫院,因妻子是日本人,所有資產被充公;吳左金被關入監獄279天;謝介石也被關入監獄。由於政治因素,大部分人隱藏了自己在滿洲國的人生歷程。」
張七郎的問題,難就難在必須放到台灣人在東北、在上海的活動去看,時間上不但橫跨日本時代(滿洲國、汪精衛政府)與國民政府時代,更因為二二八事件發生的當時,恰好是馬歇爾調停國共內戰失敗的同一時間,國民黨開始掃除共黨在上海的潛伏份子,國共也開始爭奪東北的控制權,大幅增加問題的複雜度。
張七郎之死,之所以令人憤怒或同情,一部分是因為他是那樣的有民族氣節、又那樣的擁護中國統治,卻死在廿一師的槍下,還殃及他的兩個兒子。但從前面裘區長的例子,我們也可以發現,在部分硬蕊的老革命黨人的眼中,其實蔣介石陣營乃是背叛了革命,一面擁護孫中山、一面擁護共產黨,這並不是什麼奇怪之事。
特別是許多書寫張七郎的人,提到他的筆記裡面有一些記載,比如說「豬去狗來」。其實你仔細一想就知道,擁護國民政府的人當然不會稱自己是狗,一般台灣人對著日本人大概也不會罵豬,會同時與兩邊為敵的,也只有當時的左翼了。
此外,在口述歷史研究中,也有一則資料,提及張七郎生前曾經跟某親戚表示說縣長張文成走私米去日本。這一點如果屬實,那就有意思了,因為張文成走私米,基本上是不見於當時台灣的任何資料,除非張七郎自己就是發現張文成走私的人,還有一種可能性,就是他的消息來源是共產黨的宣傳系統,所以他也跟著一起弄錯。當然,這些都是臆測,不足為憑。
「張七郎是被政敵張文成害死」,這個說法,其實最不滿的就是張七郎的後人張安滿。由於有當時執行任務的軍人,在死前想跟他們家報信但沒報成,可能是要說張七郎案是南京直接下令的。其實我也覺得是南京直接下令的可能性很高,特別是這件事,台灣軍事權威最高的陳儀居然不知情,他8天後才隱約知道張七郎出事了,10天後才交辦底下人徹查開槍者。體制上能夠繞過陳儀做到這一點的,其實沒幾個人。
但對於張是否為共諜,這個就不能亂說,哪怕是要問與共黨有多近的關係,目前的資料,都僅僅能夠捕風捉影而已。
馬歇爾調停國共內戰失敗後,換魏德邁來,一樣是處理國共內戰的問題,張七郎一家三條人命的事情,還特別被他在會議上提了出來,真正與美國最有牽扯、一樣是在二二八冤死的林茂生反而沒提。張七郎案的重要性,可能並非一般。
回到倒霉鬼張文成。他在二二八之後繼續被攻擊直到他下台。現在一些資料上說他在1947年1月二二八前夕因為貪污被起訴,這是胡扯的,他被起訴是1948年1月。這個錯誤是來自國史館台灣文獻館的資料庫,誤將這筆資料的時間提早了一年,大家就引用了(其實相關幾筆資料一對照就知道這一筆的時間是錯的)。由於這筆資料是受隱私權保護,內容完全屏蔽,只能看到時間,提早了一年,正好就跟他在二二八被張冠李戴的走私案對上了,看起來就像是他因為走私米的事情遭到起訴。
張文成在1948年初被起訴,因案停職,但並沒有判有罪。倒霉鬼張文成,其實只要離開了花蓮縣長這個位置後,遠離風暴圈,沒人攻擊他,就不倒霉了。
後來他還陰錯陽差,遞補了福建省的國大代表,再次回到台灣,又因為憲法只規定了國大代表不能在自己的選舉區兼任官吏(中華民國憲法第28條第3項),他一個福建省的國大代表,就能正大光明的在台灣省一邊兼任官吏,一邊當國大代表,國共分治之後直到1991年數十年都未改選。無災無難,直到生命的盡頭。
(本文獲原作者張若彤先生授權轉載,原文連結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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